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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“寻找启明星”——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年11月09日 09:29    点击次数:422

各位同学:
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树立励志典型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,奋发成才,感恩奉献,全面发展,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现组织开展“寻找启明星”——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。活动具体方案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寻找启明星——做砥砺奋进的追梦人

二、活动时间

2023年11月7日—11月底

三、评选条件

1.我校全日制本科生;
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
3.怀揣梦想,砥砺奋进,勇于克服困难,战胜挫折,在学习学业、学术创新、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方面,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,自立自强,拼搏进取,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作用;

4.本人事迹在学校、社会、同学中引起较大反响,引领自强自立风尚者优先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本次评选将在济南校本部、威海校区、青岛校区同步开展,共设三项荣誉,分别是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”、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”、院级“自强之星”。威海校区、青岛校区名额分配详情见校区通知,济南校本部名额分配如下:

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”:不超过10人,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5000元;

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”:不超过10人,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3000元;

院级“自强之星”:共50人,每人将获得院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2000元。(我院名额为2人)

注: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”、“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”与院级“自强之星”荣誉称号可以兼得,但资助金不能兼得。

五、活动安排

(一)院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

1.宣传发动:各学院通过微信推送、网站新闻、线下海报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寻访动员,组织学生参加;

2.个人申请:学生本人按照要求填写《山东大学2023年度自强之星推荐表》(附件1),向学院提交申请;

3.学院评选:学院成立评审小组、制定评选办法,在充分考虑学生群体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院级自强之星,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,并从中择优推荐1名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,经公示后报送学生资助中心。

(二)校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

1.校级初评:根据学院推荐的候选人,学校组织成立校级评审小组,经初评会评审后确定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,并进行公示;

2.校级终评:学校组织召开自强之星校级终评会,由候选人进行个人陈述,选拔师生代表作为评委参与现场投票,根据现场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山东大学自强之星,并予以公示。(具体请关注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)

六、材料报送

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将《2023年度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》于11月10日下午17:00前发送至邮箱lishixsgz2023@163.com,纸质版(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)报送至知新楼A1002。有意申报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另需准备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(获得奖助情况和事迹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,电子版)以及4张个人近期学习生活照(电子版)。

 

联系人:李虎

联系电话:64475

 

 

 

历史文化学院

2023年11月9日

 


【作者:    责任编辑:李虎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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